深交所:造假上市须回购全部新股 |
| 温州财经网
2014-01-01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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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郑州晚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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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交所 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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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交所:造假上市须回购全部新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30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2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深证上〔2012〕23号)同时废止。对比来看,修订后的《指引》对新股发行中可能存在的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了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惩罚措施,一旦造假上市将会被要求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承诺。
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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