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温州股民徐财源接到了北京高院立案庭法官的电话,得知他状告证监会的官司终于被受理了,长达半年的诉讼之路终于见到了曙光。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徐财源。
1月14日,徐财源以“证监会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为由将中国证监会诉至北京二中院,后北京二中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未予受理。徐财源随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状告证监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北京一中院认为起诉人所提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接着他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进行审理,于4月20日下了行政裁定书,虽然认定了一审法院错误引用法律条文,但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此次案件焦点和导火索就是去年救市期间,证监会发布[2015]21号公告,宣布“今后若干年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不会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不变”。今年3月18日,徐财源向证监会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21号公告”发布的背景、依据及涉及到的“今后若干年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不会退出”、“当市场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仍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发挥维稳作用”的执行(含证券持仓量)效力。4月19日,证监会在回复的《监管信息告知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回复:《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您申请的事项均是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并非《条例》所规定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面对证监会的回复,徐财源开始了三次起诉的征途。
徐财源告诉记者,这次立案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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