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级骗局”!鹿城警方侦破一起特大诈骗案
温州网讯 市民出售虚拟币,结果收到近500万元假币。日前,鹿城警方侦破一起使用大量假币的特大诈骗案,查获面值600万元假币以及人民币现金400余万元。
一场交易竟换来近500万元假币
来先生是鹿城人,从几年前开始投资虚拟币,手头积累了不少虚拟币。今年7月,来自台州的虚拟币中介王某联系上来先生,称想要收购来先生手上的虚拟币。王某给出了非常优厚的价格,还表示只要虚拟币充足,他可以大量购买。来先生和王某之前有过多次合作,交易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鉴于此前的几次合作都很顺利,来先生便联系两个好友,3人凑足价值500万元的虚拟币。
经过协商,双方在市区杨府山公园一处停车场现场交易。到了交易地点后,来先生没有见到买家,只有王某和他的两个朋友。王某带来了现金,出于信任,来先生和他的好友没有产生怀疑,分别和王某进行交易。在现场清点现金后,来先生等人将虚拟币转至王某提供的账户。交易完成双方各自离开现场。正当来先生准备到银行存钱时,接到了另外两个朋友电话,告知刚收到的钱全是假币。
警方组建打击突击队,连夜赴台州抓捕
来先生拿出用纸条捆成一扎扎的纸币,仔细检查后才发现,每一扎纸币都仅有首尾几张是真币。中间夹带的全部是做工粗劣的假币,手感与真币完全不同,上面甚至还印着“中国魔法银行”等字样。
来先生和朋友带着500万元假币立即向鹿城区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报警。民警接警后经检查发现,这“500万元”里仅有10多万元真钞,其余均为假币。警方推断,这个犯罪团伙利用来先生等人的防备心不强,使用假币骗取巨额虚拟币。
考虑到被骗财物的特殊性,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将虚拟币转移或是直接变卖,鹿城警方根据夏季行动统一部署,立即成立一支打击突击队,开展前期侦查研判工作。经过一夜奋战,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发现这个团伙在作案后驱车逃离温州前往温岭。次日凌晨,警方出发前往温岭执行抓捕任务。
犯罪嫌疑人落网 后备箱里查获400多万元现金
民警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后,经对嫌疑车辆搜查发现后备箱里居然是满满的现金。经初步清点,现金共有400余万元。经审讯,警方发现这个团伙成员十分狡猾,就算面对车内的大量现金,仍然辩解自己不知情,甚至否认知晓车上有大量现金。
民警意识到必须要找到关键证据才能查清案情。经过排查,民警发现一胡姓男子和他们接触密切。民警迅速对胡某开展调查,得知胡某是一名虚拟币玩家,警方在现场查获的400余万元现金正是胡某向王某一伙购买虚拟币支付的货款。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该团伙是虚拟币交易中介,他们每交易价值100万元的虚拟币仅能够赚取2000元的佣金。可平日里所见却都是大量现金交易,面对巨大诱惑,他们决定铤而走险。此次交易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网上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近600万元的假币。随后联系好虚拟币买家胡某,称自己手上有一批低价虚拟币可以出手,要求胡某准备好现金。随后王某联系来先生,告知可以按照优厚价格购买大量虚拟币。正是基于此前多次交易建立的信任,才让王某等人有了可乘之机。不仅成功使用假币骗取来先生及其朋友手中的虚拟币,还很快将虚拟币出售给胡某,获利400余万元。所幸鹿城警方迅速破案,追回虚拟币及赃款。
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确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印有“中国魔法银行”字样的货币样纸张为假币。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诈骗罪、使用假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自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鹿城警方持续加大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约650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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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假币使用套路
1.“调包”使用
不法分子在购买某些商品时,让人看的先是真币,接着以不买等理由,将真币要回,后来又要买,将假币递给售货员;有的时候,还会有旁人前来买东西或催促,以转移售货员的视线或遮挡视线,乘机调包。
2.“混淆”使用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即在借(还)款或者购买货物时,在众多钱物中,混入少量假币,特别是在数额巨大时,这种情况更容易出现。没拆封条的整沓人民币,接受时也要拆掉封条细看一下,避免不法人员从中混放假币。
3.“昏暗”使用
一些公众场所的光线昏暗等问题,或者晚上,也可能成为不法人员使用假币的首选场所和首选时间。光线昏暗时,丧失了辨认的条件,是不是假币,加之假币的仿真度较高,有时候很难被识别。
4.“找弱”使用
不法分子在使用假币时,有时还会特别寻找机会,如专门寻找一些辨别能力差的弱势对象(如小孩、妇女、老人)。此种情形使用假币,多出现在一些农贸市场,一些老人在卖家中土产品时,稍有不慎,就会收到假币。
发现假币怎么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无论单位还是个人,发现他人持有少量假币,应劝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上交。如果发现他人持有较多假币或有制贩假币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扣留假人民币,提供持币人的有关情况。
使用假币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近日,鹿城警方侦破一起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将印有“中国魔法银行”的假币用于虚拟币交易
“钞级骗局”现形记
记者:谢树华 通讯员 刘万挺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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