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做好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标牌标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深化农产品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推进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健全“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基地)内检员”工作队伍体系和网格化监管机制。
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要求各地推进技术规程或模式图入企,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制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加快“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发展,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整村、整乡、整县推进。
在农产品标牌标识方面,要求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检验监测和行政执法,强化标准化管理和关键点控制,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动生产主体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加施标牌标识,引导生产主体采取自检、委托检测、内部质量控制或自我承诺等方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各地要依法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综合治理、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专项整治,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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