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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温州发布 2026-04-24 10:34:23
我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实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实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温州市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从2241元/月调整为2394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乐清市、瑞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从2034元/月调整为2187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8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从1809元/月调整为1962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2026年1月至4月期间,符合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进行补发;5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

  来 源:温州发布

  原标题:温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财经频道 编辑:温正祥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