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温州网讯 为切实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升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温州市民政局于近日正式启动全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发放工作。该项惠民政策将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精准发放,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便捷享受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专业服务。
政策覆盖全市常住人口中经评估确认为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群体。消费券采用“民政通”微信小程序线上发放模式,按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每月500元、机构养老服务每月800元进行发放,均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其中机构养老服务消费包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
此次服务范围涵盖两大领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评估服务、聘用服务、个性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等;机构养老服务包含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也创新性纳入30天以内的“喘息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临时性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与现有高龄补贴等福利可叠加享受,但特困人员供养等特定保障对象不重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
申领流程方面,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自助申领或委托代办。完成线上注册后,若“民政通”微信小程序中老年人信息显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系统将自动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若老年人信息暂无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预约“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服务,在完成评估、评估结果产生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及时受理审核老年人申请,对符合要求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券。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其他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在领取消费券后,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根据需要选择机构服务、上门服务、日托服务和喘息服务等,相关消费由消费券进行相应折扣。消费券将在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当月有效,次月失效。不再符合的,老年人、代办人或服务机构(企业)应及时通过“民政通”等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次月停发。
参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服务的机构(企业)均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我市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记者 董吉妮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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