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戏”水长流越唱越响 温州为昆曲传承立法
温州网讯 7月1日,《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温州大学南戏研究中心俞为民教授表示,《条例》有助于激发永昆保护的内生动力,强化对其原生态特色的挖掘,推动永昆的记忆留下来、活起来,让温州南戏隽永弥新,让永昆“戏”水长流,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该《条例》共23条,从保护原则、管理职责、保护体系、改革创新、展示传播等七方面进行规定。
《条例》对永昆在保护传承机制方面进行了精准指导。《条例》规定,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永嘉昆曲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永嘉昆曲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在永昆资源保护方面,《条例》要求建立永嘉昆曲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网络平台,对濒危永嘉昆曲资源进行抢救性记录与保护。
面对永昆人才青黄不接、培养周期过长等问题,《条例》规定,温州市、永嘉县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通过专家评估和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引进人才,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支持永嘉昆曲演出团体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永嘉昆曲演出团体与高等院校、艺术院校等加强合作,促进永嘉昆曲后备人才培养和代际传承。目前,永嘉昆剧团已与省艺校合作,定向培养的33个“昆苗”将在两年后毕业,成为剧团的新生力量。
如何“出人”“出戏”“出圈”,掌握“流量密码”,也是永昆发展关键所在。《条例》鼓励永嘉昆曲代表性传承人、昆曲名角、优秀演员等可通过微电影、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充分利用融媒体传播语境,提升宣传效果。《条例》还将永昆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推动永昆进校园,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永昆课程,鼓励推出融合永昆文化元素的旅游演艺项目和主题旅游线路等,进一步推广永昆文化。
《条例》从设立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等多个角度对永昆予以经费保障机制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永嘉昆曲保护活动等细则。
“永昆的立法保护对于我们永昆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振奋人心的事,《条例》更好地激励我们继续出精品力作,极大地促进我们打造‘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剧目。”永嘉昆剧团团长徐显眺兴奋地说。
“希望通过《条例》的出台,催生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保护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也能激发剧团活力,传承永昆特色文化基因,让永昆好戏不‘断’。”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将助力政府部门在后续的保护工作上更加精准施策,接下来将积极推动永昆“进社区”“进校园”,培养更多戏曲观众和戏曲生态,扩大其在地方的影响力,同时加强剧团建设,加大对剧目创作的支持力度,让更多优秀剧目走出去。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李方喜表示,对永嘉昆曲专门进行立法保护,这在温州文化历史上还是首次,彰显温州的文化地位,树立温州的文化自信,有利于打响“南戏故里”品牌。
温州是南戏故里,永嘉昆曲是温州现存最古老的地方传统戏剧种类。2001年,永昆作为昆曲子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是近年来,永昆仍面临艺术特质逐渐退化、保护工作碎片化、传承发展后继乏人等诸多困境。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工作,在一次次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意见征集中,《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草案)》历经多次修改,内容日渐成熟。去年12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于今年4月23日二审通过。5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通过该《条例》。这是我市第24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继2021年《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后我市又一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类法规。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今起实施让“戏”水长流越唱越响 温州为昆曲传承立法
温都记者 叶锋 蒋文泽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