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4部门联合发布新政 43条政策“干货”促进个体经济发展
为全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昨天,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司法厅、财政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降本减费、要素支持、营商环境、发展保障四个方面提出43条政策举措,推动全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6月底,浙江省共有个体工商户637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4.3%。
在降低个体经济发展成本方面,主要包括减税降费、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实行契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11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负担,减轻经营压力。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免征契税;减半收取住宿和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检定校准费用等。
在完善个体经济发展要素方面,主要包括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加强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10项措施,多维度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素支持,提升个体经济发展质量。如: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降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服务费用;深化个体工商户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对仅从事网络经营等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便利化服务等。
在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登记服务、优化监管模式、支持线上经营、文旅主体发展等方面提出10项措施,打造更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环境,形成支持个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如: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或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坚决破除设置个体工商户准入、变更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等。
在强化个体经济发展保障方面,主要从“小个专”党建、质量服务、品牌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创业服务、分型分类培育、表彰激励、监测分析等方面提出12项措施,形成多层次服务保障体系,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如:推广“质量管家”“质量特派员”等服务模式,帮助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体系);支持个体工商户及相关组织通过注册和运用集体商标,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支持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退役军人或高校毕业生创业专区等。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浙江14部门联合发布新政 43条政策“干货”促进个体经济发展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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