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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9-07-22 15:31:28 字体:

  晚报讯7月19日上午,温州交运集团举行2019年第一期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客驾驶培训班开学典礼,这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主要内容即“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这既符合我国以师带徒的传统,又是一项“接地气”的好制度。参加培训人员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选拔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同时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

  市人力社保局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职能部门,将和企业、学校密切沟通,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为培训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一般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晚报记者胡晚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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