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游客“买买买”?购物点不应刻意包装成景点
国庆中秋长假带动旅游市场热度攀升,各地推出不少个性化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然而,部分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也逐渐显露。日前,文旅部公布了一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商家将购物点包装成景点,甚至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购物行为,应建立在游客自愿的基础上,是一种满足个人需求的选择。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把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甚至强制消费的行为,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购物点并非不能成为景点,关键在于该地是否具备足够的文化内涵与游览价值。比如,北京的秀水街曾是外国游客必到的打卡地,上海的南京路步行街、广州的北京路商业街也以其深厚的历史商业文化吸引游客;各地打造的特色集市、夜市,同样将消费融入游览体验之中。
可见,契合地方文化的消费场景非但不会削弱旅游体验,反而能丰富游览内容,让游客在购买纪念品的同时,感受到更立体、更多元的地方魅力,进而带动旅游产业链的整体活力。
然而,一旦购物点被刻意包装成景点,就容易滑向过度商业化的误区。部分经营者将文化与消费强行捆绑,误导游客认为“买买买”才是体验风土人情的必要途径,甚至使游览点失去原有的文化吸引力,沦为购物附庸。这种伪文化包装削弱了旅游的纯粹性与游客的体验感,长远来看会影响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避免将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带来的负面冲击,重要的是坚持“事先知情”和“事中自愿”的原则。“事先知情”要求经营者在游客作出决策之前,如实告知游客购物点的性质、商品价格范围、质量标准及潜在费用等信息;“事中自愿”则强调消费必须基于游客真实意愿,杜绝任何强制或诱导行为。这不仅是保障游客权益的基本要求,更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将购物点包装成游览景点,折射出部分经营者急功近利的心态。旅游不是一锤子买卖,好口碑靠的是游客满意而归后的口口相传。强制交易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将破坏行业生态。要共同塑造繁荣的行业生态,让健康、有序、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成为每一个从业者的追求。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 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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