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共同富裕,温州3家单位入选首批试点!
温州网讯 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第一批实践试点名单的通知》,温州三家单位入选全省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第一批实践试点单位,其中,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入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试点类型、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入选“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 ”试点类型。
温州市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实践试点
(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领域)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打造“美丽中国温州风景”为目标,将未来乡村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和建设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探索未来乡村建设路径,建立健全未来乡村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聚焦“五化十场景”,突出“十个一”标志,以村、乡镇、片区为单元,高标准推进未来乡村建设。2021年,完成县域未来乡村布局规划,开展25个未来乡村试点先行先试,构建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支撑体系;2023年,开展申报未来乡村国家标准;到“十四五”末,打造以“十个一”标志、“十大”应用场景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未来乡村100个,成为彰显“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全国乡村建设示范区。
下山头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实践试点
(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领域)
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未来乡村创建将以下山头村为核心,打造“1+N”村域型未来乡村,按照“五化十场景”创建要求,形成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初步划定创建区域面积3.81平方公里。聚力打造“十大”应用场景,构建“社会资本+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实现共同富裕,以打造高品质生活为核心,突出数字化改革重点,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使下山头未来乡村成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示范样板和展示窗口。
龙港市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实践试点
(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领域)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将通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及其实现路径,逐步建立优化宅基地分配、与全域城镇化相适应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建立保障农民基本居住需求、满足老百姓美好生活要求的宅基地资格权保障体系,与经济市场化相适应、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宅基地流转退出机制,基本形成“规模总量控制、依法公平取得、权能相对完整”的宅基地管理格局,推动村庄集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龙港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大部制、扁平化”的管理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深化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和模式,为科学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提供实践经验。
来源:温州发布
原标题:助推共同富裕,温州3家单位入选首批试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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