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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投基金总规模50亿元,以阶段性参股实行运作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2021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温州网2021/07/19

  温州网讯 近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2021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由市科技局牵头在《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办〔2016〕61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产生。对比两份文件内容,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在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规划总规模、运作管理、出资比例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

  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投基金”)是指由市政府批准设立,并按专业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温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重点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实施投资,并提供高水平的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助推中小微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母基金机构市场化融资等形式组成。

  《意见稿》提出,科技创投基金规划总规模为50亿元,较此前规划总规模增加40亿元。在运作管理上,主要通过阶段参股,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形式进行投资运作,也可探索以定向基金形式投资我市单一重大科创项目。

  在激励机制上,《意见稿》提出,市基金公司原则上每年按年初科技创投基金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为基数提取管理费,其中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实行4档考核标准,相应的提取比例分别为1%、0.8%、0.6%、0.4%。

  此外,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意见稿》还指出,科技创投基金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适当让利给子基金出资人之外的其他投资者购买其在子基金中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子基金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不得再用于对外投资。

  针对《意见稿》内容,市民若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8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温州市科技局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电子邮箱:zhc@wzkj.gov.c,联系方式:0577-88960690,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科技馆南楼。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陈恩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Finance 编辑:温正祥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