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建升
税收营商环境,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是企业进行投资的重要参考因素。便利、成本、法治是考量一个地区税收营商环境的三个重要维度。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带来办税便利度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征管服务职能集成化使办税成本进一步降低,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使纳税人税费负担预期发生变化,简政放权使税收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本文通过对温州税收营商环境的分析,立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变化,提出优化温州税收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税收营商环境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市高度关注营商环境建设,提出要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据北京零点有数城市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2018中国营商环境升维百强榜”,温州营商环境得分在全国297个主要城市总榜中排名第29位(杭州第9位,宁波第21位),在地级市排名第9位。
温州税收营商环境近年也在不断优化。如率先在永嘉试行“实名办税”,并于2017年10月起在全市推行,实现办税人员一次身份信息采集、终身受用。又如,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市监和人行温州支行出台《温州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全面压缩多部门多流程企业开办时间。再如,从2016年开始,率全国之先探索破产、执行程序涉税处理机制,推动僵尸企业加快从市场退出。
但是,围绕“便利、成本、法治”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评判,我市税收营商环境还存在如下问题。
便利方面:一是网上办税区域发展不平衡。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推广程度差异较大,部分县(市、区)的部分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自助办税功能及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目前,自助办税终端功能限于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不能完全承接网上办税或实体办税事项;自助办税区多内嵌于实体办税大厅,独立的24小时自助办税区相对较少。三是互联网税款缴纳渠道有待拓展。目前温州市缴税渠道仍高度集中于pos机和网上银行等渠道,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占比极少。
成本方面:一是纳税需求响应及沟通、维权机制建设相对落后。纳税需求集中处理平台缺乏,无法进行统筹管理;税务部门对需求的深层次挖掘、分析不够,数据利用率和转化率不高;集约化、规范化的征纳沟通平台尚未建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涉税咨询、涉税投诉、税收仲裁、行政复议等税收救济机制尚不完善。二是纳税信用综合应用有待进一步深化。建立在各部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还不够成熟,对于失信纳税人,“黑名单”制度的结果运用较为孤立薄弱。三是税收征管系统有待进一步整合。
法治方面: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管理较为薄弱。。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涉税事项放宽受理条件、简并办税次数、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填报资料、取消事前核查等,但相对而言,事中监管和事后管理相关机制尚不完善,较易出现“前台放宽受理、后台疏于管理”的现象。二是来自地方政府部门外在压力一定程度存在。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议
建议一:围绕国地税机构合并,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
一是进一步优化办税平台。尽快整合优化原国地税信息系统,实现税收管理系统数据同步,为纳税人网上申报纳税提供更多便利。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探索纳税人端财务报表自动转换为税务端申报表,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二是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涉税信息互认和涉税文书无纸化,降低纳税人办税准备成本;推广完善“套餐式”服务,真正实现纳税人自由组合、自主定制,税务机关“订单式”处理的服务模式;针对其他自行申报纳税人,实行“引导式”申报模式,降低纳税申报复杂度。三是进一步拓展办税渠道。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功能及布局,推行手机客户端、微信、支付宝等多元化移动办税平台,探索拓展支持手机支付、互联网支付的涉税业务,拓展并逐步推广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缴税(费)。
建议二:围绕机构职能调整,深化税收集成征管服务,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
一是建立专业性、集约型的纳税服务体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统一的征纳沟通平台,开展税务机关、纳税人、第三方即时与非即时的在线互动,高效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建立纳税人需求集中处理平台,实现对纳税人办税行为、办税需求等的数据化归集和分析应用,推动实现智能化、一体化需求处理与应对,为纳税人提供精准服务。二是建立基于“积分机制”的分类服务模式;优化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引入失信申诉、信用修复等灵活机制,构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联合激励机制。三是完善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差别化风险管理。对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实行扎口管理,提升风险管理的运转效率;建立完善“数据平民化”“应用简单化”“分析工具化”的税收数据治理、分析和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提高税收内外部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能力;依据税收风险管理结果,深化纳税人差别化管理和服务。
建议三:围绕税收法治体系优化,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实现税收公平
一是推进税收制度规范化。在国家层面,加快税收立法,提升税收法律层次。在总局层面,分步有序开展税收征管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归口审核制度,改变碎片化地按税种和事项制定制度的做法,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基本制度,建设规范明确、公开透明、执法统一、利于遵从的现代税法体系。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落实简政减税降负举措,在国家层面,进一步降低税率、费率,促进各市场主体申报的积极性;进一步清理不合理的非税收入项目,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和成本。改进税(费)优惠管理方式,完善审批制度改革后后续管理措施。三是实现税收治理主体多元化。厘清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界限,在优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定”原则的宣传与引导,维护税法权威,减少对税收执法的干预。加大中央财政对税务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增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独立性。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同时,深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共用和税收大数据挖掘,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最大限度地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本文系2019年温州市优秀社科论文,有删节,由温州市税务学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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