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2022年理赔案例:“二次癌症”远比你想象的常见
前言
2020年9月18日,时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在她87年的人生中,五次与癌症“会面”——1999年确诊早期结肠癌、2009年确诊胰腺癌、2018年末发现肺部有两个恶性结节、2019年胰腺癌复发,2020年体检中发现肝部有癌性病变,后被诊断出转移性胰腺癌,只可惜这一次奇迹没有再次发生。
癌症患者再次罹患非同种类癌的情形被称之为“二次癌症”,它和初次癌症的复发转移不一样。生活中,很多人都以为人不可能如此“幸运”地被二次癌症眷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理赔案例
北京的W女士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总经理,有着较强的风险意识,自2009年起为自己陆续投保了多份保单。

2021年5月,W女士体检发现左乳肿物,后病理诊断乳腺原位癌。2021年10月W女士提交理赔申请,经公司审核符合《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轻症保险责任,给付W女士轻症保险金4万元。
2022年1月,W女士又确诊罹患了内分泌恶性肿瘤,再次提交理赔申请,经公司审核符合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W女士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共计52.7万元,且豁免了《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剩余17年的保费,《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继续有效。此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全部由《康健华贵B款医疗保险》承担。

(W女士轻症、重大疾病保险金获赔列表)
无独有偶,广东省佛山的L女士自2017起为自己投保了多份《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累计20万元。2019年6月,L女士在体检中查出颅内占位性病变,最终不幸确诊为脑膜瘤(良性脑肿瘤),新华保险给付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和10万元前10年关爱保险金后,合同继续有效并豁免了后续保费10.94万元。2021年9月,在一次例行复诊检查时,L女士被查及甲状腺异常,后病理确诊为甲状腺癌,公司再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
案例启示
据国家癌症中心的数据显示,乳腺癌、肺癌、肝癌、胃癌等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逐年升高,且受年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罹患多种恶性肿瘤的风险仍然存在。尽管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恶性肿瘤的生存率逐年提高,但罹患疾病后的生理痛苦和经济负担,仍然让社会大众“谈癌色变”。除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期体检,不讳疾忌医外,更要未雨绸缪,为自己和家人规划一份保险保障方案,让“风雨”来临时有人替我们遮风挡雨。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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