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更新出租车每辆补贴2万元 每日首次停车可免费2小时

更新出租车每辆补贴2万元 每日首次停车可免费2小时

温州网 2022-01-25 12:50:54
我市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

  一车主在市区黎明路亿泊充电站内给新能源车充电。 赵用 摄

  我市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据悉,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助力温州打造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和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据介绍,自2017年,我市就开始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2019年、2020年延续支持政策。与原先的政策相比较,此次新出台的政策适用范围更广、涵盖领域更多、支持力度更大,比如从支持推广应用延伸到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并重、从市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从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拓展到更多公共领域车辆、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提升到“建前有要求、建后有补贴”等。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支持产业链培育发展

  开发一个新车型奖励100万元

  近年来,我市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重点发展。通过全力推进企业培育、项目招引、平台拓展,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的态势,产业链较为完善,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拥有十二大类5000多个系列产品;有省级智能化车间11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4个。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体竞争力,打造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此次出台的政策,围绕产业链培育发展共推出7项举措。

  具体包括:对整车生产企业每开发一个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整车年产销达到5万辆、10万辆、15万辆依次给予1000万元奖励,动力电池年供货量达到3GWh、6GWh、9GWh依次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创建省级及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相应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成为新能源整车企业一级配套供应商的零部件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150万元。

  同时,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每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以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围绕整车、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开展科研攻关。

  市本级范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

  给予补贴2万元/车

  一系列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我市新能源汽车购买量近年呈爆发式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上牌数4.55万辆,较上年增加3.1万辆,增长率达217%,占总上牌数比重超21%。预计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将达到50%。

  为进一步引导各行业、各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此次政策也给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利好。如实现新增公交车辆电动化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增或更新燃油公交车,市区范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予以国补50%的补助。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区(除洞头区外)淘汰燃油出租车,更新或新增购置使用新能源出租车的车辆所有人,按照2万元/车给予补助,洞头区及各县(市)参照执行。推动建成区新增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率达到60%以上。推进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市政园林等专用车辆新能源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进准驾C证车型考试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等。

  另外,为提升新能源汽车车主的获得感,政策还提出,对国有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免停车费的优惠。对占用新能源车位的行为,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管理和劝导提醒。取消市区范围内新增新能源小型货车竞投上牌限制,予以直接上牌。

  新住宅配建充电设施不低于20%

  个人报装自用补贴600元/桩

  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也考验着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

  记者了解到,通过大力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底,我市拥有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运营公司101家,建成公用充电站657处、充电枪6288个,居民自用充电枪拥有量38092个。

  为进一步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现阶段,我市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重点从原先的车辆购置补助,转换到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等外部环境建设,着力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打造县镇村全覆盖、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根据政策,将对公用充电设施按功率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补助,运营单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对加氢站按日加氢能力分别给予每站150万元-500万元奖补;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且在自有固定车位上通过电力部门报装的自用充电桩,给予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

  同时,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交通枢纽、大型商超、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的充电车位比例提出10%-20%的具体要求。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我市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 更新出租车每辆补贴2万元 每日首次停车可免费2小时

  记者:夏晶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财经频道 编辑:温正祥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