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期间,新华保险温州中支通过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系列文章,解析真实案例、提示消费风险、增强防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案例简介:
2021年2月,黄女士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春节期间,其子女回家了解母亲购买保险后,认真阅读了保险合同。黄女士儿子认为母亲年龄比较大,保费过高,对应的保障低,不适合再购买保险。在与母亲沟通后,黄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因投保人黄女士年满55周岁,故享有30天犹豫期,公司在反复与客户确认意愿后,为客户办理犹豫内退保。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受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生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
根据《关于加强特殊人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保监发[2011]31号)相关规定:男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者,女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上者,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延长犹豫期至30天。
结合上述规定,本案例中的黄女士符合年长人士的规定,故享有3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提出退保,保险公司退还全部保险费。
消费风险提示:
年长人士是指男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者,女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上者,此类人群在购买保险时享有30天犹豫期。该人群如在购买保险时,无法理解保险条款,应在购买时或购买后的犹豫期内,及时告知家人或咨询保险公司客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避免后续犹豫期外退保造成损失。
通讯员 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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