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诸葛芳芳)我市已于近日官宣入夏,大家比较关注的高温津贴官方也有回应了。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年我市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本月起企业需按照要求进行发放。
据悉,今年的高温补贴继续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需要注意的是,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安全生产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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