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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市民收到国家退回的“零花钱”
来源:温州新闻网—温州晚报 发布时间:2020-04-02 09:18:49 字体:

  晚报讯“我退回了150多元”“我有94.8元退回来”“我还得再补交3000元的税”……4月1日,不少市民在朋友圈晒出“国家退回的一笔‘零花钱’”,也有市民补交税收。

  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发布《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省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继续教育退税94.8元

  “我退回了94.8元。”市民吴女士是他们公司目前唯一成功退回税的。上午11点多,她就看到退税的消息,并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尝试,但个人所得税APP可能是太多人操作,被挤爆,一直处于“系统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的提醒中。

  吴女士试了十几次,才登录进去。因为2019年已经注册了账号,通过人脸识别,吴女士就登录个人中心。之后,她点击回到首页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再根据操作提醒,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之后进入“标准申报”页面,该页面就显示出她的应退税额94.8元,再根据操作,添加退税的银行卡信息,便可申请退税。“进入APP后,系统就一直很稳定,我仔细看了自己的税务信息,整个退税过程大概3分钟就完成申报。”吴女士说。

  12点多,吴女士又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确认申报情况,在“申报记录详情”页面上已经被盖上了“已完成”章。在“退税记录页面”显示:退税金额94.8元;申请时间2020-04-01 11:36;当前状态:税务审核中,等待国库处理。

  那么吴女士为什么会有这笔钱退回来呢?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的大学专业一般,在公考招聘上吃了不少专业限制的亏,2年前便又去进修了一个本科。2019年年初,她在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时候,便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税,此次退回的就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税。

  除了吴女士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税退回了94.8元之外,王先生也退回一笔“零花钱”。王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初,他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了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税,这次申报显示应退税额150元。

  做兼职补税3000元

  记者了解到,有市民收到国家退回的“零花钱”,也有市民要补交税给国家。市民戴女士看着朋友们都收到了国家退回的“零花钱”,她也去申报,哪知道她需要“补税”,应补税额显示她还要补3000多元的税。

  戴女士在市区一家公司上班,除了在做好日常工作之外,她还利用休息时间在外面做兼职,所以每个月还有兼职工资5000元的收入。她说,自己公司的税每个月都有在交,而兼职的工资是5000元,正好在所得税的起征点,兼职部分就没有交个税。

  “我想是个人所得税APP应该是将两笔工资放到一起算我一个月的收入,所以需要补交税费。”戴女士说,她已经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请补交税了。

  市民梁先生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经过各种操作,他也需要补交税,应补税额为235.2元。与戴女士不同的是,梁先生的页面出现了“温馨提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如已依法预缴税款,可免于汇算申报。”此外,页面还出现了“享受免申报”,他便点击了该“享受免申报”。 □晚报记者傅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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