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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这些坑你掉过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7 11:33:05 字体:

  全网最低价比原价还贵、集赞优惠竟是骗局……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促销盛会将至,各大电商平台强势宣传“烧脑”促销规则,琳琅满目的商品都被贴上优惠折扣的标签。然而,“低价风暴”背后,有哪些套路?隐藏哪些陷阱?

  “低价风暴”有猫腻

  虚构原价、捆绑销售、集赞骗局

  四川消费者杨女士在某购物平台网店“原创设计服装店”关注了一件标价为559元的连衣裙多日,准备网店搞优惠活动时再买。“双十一”之前,网店宣传全场包邮、满500减20元,杨女士当机立断下单付款539元购买了心仪的连衣裙。

  三天后,杨女士又上该网店选购外套,却发现之前下单购买的连衣裙标价只要335元,居然又大幅度降了204元!杨女士要求网店退还差价,网店却拒绝退钱……

  “双十一”前夕,类似虚构原价现象屡见不鲜,捆绑销售也是常见套路。

  最近,市民胡女士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张火车票,票价为65元。但要额外收取两张优惠券费用共30元,网站显示,优惠券可享受7×24小时预订服务、客服服务、快速退改签服务、短信提醒服务等,并且不能取消,胡女士支付了30元优惠券费用,但事后发现,这些优惠服务根本是“纸上谈兵”,没有一项能实现,但钱又退不了。

  “不仅没买到便宜,反而还白交了钱。”胡女士后悔地说。

  微信集赞低价购物骗局也是“双十一”来临前朋友圈的刷屏套路。

  “只要将活动内容分享到朋友圈,并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低价领取生蚝。”——家住四川泸州的易女士被这句广告词吸引,急忙在朋友圈吆喝求点赞,在活动期间完成集赞数量后,支付了49.6元购买了10斤生蚝。但在约定提货时间去领取生蚝时,商家却说活动太火爆,生蚝已领完了……

  “觉得太坑了,这不是骗人吗!”易女士说,打开朋友圈,现在还有好多不明真相的朋友在集赞低价买东西……

  商家套路深

  虚假宣传、先涨后降、“钓鱼”陷阱

  记者了解到,随着“双十一”来临,商家的套路主要表现在虚假宣传、先涨后降、“钓鱼”陷阱等方面。

  虚假宣传误导。四川省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单静说,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在“双十一”期间刷销量,会用一些虚假词汇来做宣传,趁机误导消费者,比如,“产量一直领先”“全网最低价”等,背后大多是虚构的事实和隐藏的真相。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海军说,虽然法律有欺诈增加三倍赔偿的规定,但不少商品销售者存侥幸心理,认为不被抓到就不会被罚款,因此,虚假宣传反而成为一种常见的商家销售套路。

  利用信息不对称先涨价后打折。“一些商家通过这种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说。

  “我看准要买一款婴儿车,上个月原价还是1300元,最近几天突然变成了2400元,还写着‘双十一’将大降价500元,实际上比原价贵多了……”市民杨先生说。

  “钓鱼式”低价陷阱。记者了解到,在一些网上购物平台、微信平台上,类似通过免费集赞、免费转发、免费试用等噱头来诱导消费者下单,有的故意不事先写明押金定金是否退还,有的将“参加该活动一律不能退款”等条款模糊处理写在活动页面最后,造成消费者钱物两失的情况不在少数。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说,消费者参与了这些“钓鱼式”低价购物活动,后期商家就会以“货物发完了”“订单未使用”等借口,拒绝退还收取的押金,或者告知退款要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来坑骗消费者。有的微信集赞还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社交账号,很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盗。

  记者了解到,很多商家在促销、抽奖等活动中,为了诱使不特定消费者参与宣传活动,没有在宣传中对参与活动资格、参与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等进行限制,在消费者满足活动条件后,又以不符合参与活动资格、参与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有限制等不予兑现承诺。

  消费者擦亮眼学会较真

  行业强化自律和社会共治

  廖华说,从消费观念上,消费者一定要学会较真,要敢于依靠相关组织,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静等专家认为,在遭遇“钓鱼式”购物陷阱时,若商家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兑现,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商家的虚假销售行为;也可向当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请求调解;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涛说,“双十一”来临,网络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

  相关专家也指出,针对“双十一”种种购物陷阱,还需要加强监管和社会共治。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升级网络监管服务,加大打击力度和手段;同时,探索建立多省份执法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省份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跨区域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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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保委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买品牌商品尽量选官方旗舰店

  商报讯(记者黄婉文)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狂欢季即将来临,如何选择放心靠谱的网店,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是众多消费者关心的重点。为此,市消保委发布2019年“双十一”消费提示。

  日前,一位消费者投诉,其半年前在淘宝上买了一个西门子品牌的蒸箱,现在新房装修完毕,就联系温州西门子售后人员安装。安装人员上门时发现,蒸箱不是该品牌产品,得知消费者的产品并非在天猫“西门子旗舰店”购买,怀疑是假货,拒绝安装。消费者在淘宝平台找商家交涉,却发现该店铺已经关了,消费者只好向淘宝客服反映。淘宝客服称,如果确认买到的是假冒产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但前提是必须拿到该品牌厂家的鉴定书。消费者联系生产企业,却被告知没有被品牌商授权出具鉴定的资格。最后,消费者只好向消保委求助。经调查,西门子的售后维修公司负责该品牌家电、开关、医疗器械等产品,受西门子品牌商的委托和认可,具备出具产品质量包括真假鉴定书的资格。在提交西门子售后公司的鉴定证明后,淘宝客服于5日内启动该店铺在淘宝的保证金,给消费者退款。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权益受损,市消保委发布2019年“双十一”消费提示:

  一是参与网购促销活动前,可对所需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并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不要冲动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是品牌商品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可通过天猫搜索该品牌名称,在搜索结果里店铺名称含“××官方旗舰店”的,是经过天猫认证的官方店铺。此外,可以在店铺“企业资质”栏查询网店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与品牌的拥有方、品牌代理方、授权经销商以及授权的专业电子商务公司一致的,是比较可信的品牌店铺;

  三是仔细了解购物规则,熟悉购物平台和店铺的价格计算方法,下单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详情,无理由退换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和运费政策,以免日后损失或纠纷;

  四是提前预估电商集中促销可能带来的配送延迟情况,在购买新鲜和急需的产品时避免在线购物的高峰期。付款后密切关注物流信息。如果长时间没有收到货物,应注意交易系统的自动支付时间,并及时与商家沟通;

  五是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以方便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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