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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方用水价格或将上“3”字头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09-28 10:28:29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李中) 为完善节约用水价格机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市发改委于昨日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市区居民生活用水调整方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此次听证会的建议将为政府最终定价提供重要参考。

  市区公共管网供水主要由市公用集团下属自来水分公司负责经营,该公司以珊溪水库和泽雅水库为水源地(原水供水比例8:2),现有陈岙、曹平2座泵站,东向、西山、浦东、状元、西向和藤桥等6座制水厂,目前供水规模为125万吨/日,占市区供水能力的90.7%,供水范围为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部分区域,供水服务人口320万,占市区人口的90.9%。目前市区居民用水执行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水价为2.70元/方(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17方及以下,含水资源费0.08元/方,污水处理费0.50元/方),八年来,市区居民用水价一直未调整。

  此次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主要是考虑三大因素。一是政策性调价因素。根据省相关部门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分类和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每立方米0.08元调整到0.20元,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到位,目前我市因水价调整周期的原因,仍未执行到位;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2016年底前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居民生活用水不低于0.95元/方(市区现行标准为0.50元/方)。二是成本性调价因素。因消化供水企业近几年供水成本增加,考虑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调增供水价格。三是改革性调价因素,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对阶梯价格的比价问题,一户多人口问题,合表用户水价问题等进行完善。

  据介绍,此次调价方案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水价调整方案,同时兼顾省内其他城市水价情况及消费者承受能力,把控好调价幅度来拟定两套调价方案。

  据悉,参加听证会人员共有19名,分别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方关、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参会的听证人员绝大多数赞成第一方案,并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调价幅度、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水价成本透明公开、供水企业加强管理等问题。同时,不少听证人员认为此次水价涨幅过高,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光正大律师陈雪芽认为,水价调整事关事生大事,自来水企业把亏损风险全部分摊到百姓身上不合理,自来水企业应该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向企业管理要效益。消费者代表黄胜利认为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要出台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不少听证人员建议应提高阶梯水价比例,通过价格机制来杜绝浪费水资源现象。

  根据2013年全市用水情况统计

  第一级用户数占83.57%,

  第二级用户数占10.06%,

  第三级用户数占6.37%。

  目前市区居民每户月平均用水量14方左右。

  如按照方案一进行水价调整后,

  则每户月平均增加支出9.10元;

  如按照方案二进行水价调整后,

  则每户月平均增加支出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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