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财经讯(记者 夏凯南)5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昨天,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解读了市民关心的政策问题。税务部门表示,整体而言,此次“营改增”涉及的行业整体税负均是减少的。
我国的“营改增”试点启动于2012年,先后在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部分现代服务等行业实施。我市至今已有2.76万户纳税人参与了“营改增”试点,共获得减税效应17.35亿元。此次“营改增”即将全面推行的试点,把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我市共有16.8万户纳税人涉及,其中金融业551户,房地产业3232户,建筑业3896户,生活服务业16万多户。
市国税局局长骆建升表示,下一步将重点落实和完成三个重要事件节点的工作:一是4月30日前完成纳税人登记等初始化工作,确保纳税人有票可领。二是5月1日起确保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三是6月1日起确保原来缴纳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成功申报缴纳增值税。
记者就市民最为关注的二手房交易征税现场提问了相关负责人,据介绍,二手房交易征收增值税不以房子交易差价是盈是亏为标准,而是以交易时间是否满两年为标准。这和之前的营业税征收政策基本一致,即二手房购房满两年,交易时免征增值税;若不满两年,则全额征收增值税。以一套转让价值为100万元,购房年限不到两年的二手房为例,原来要征收5%的营业税即50000元,营改增后,经过测算,需要征增值税47619元,可减税2381元,从而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且从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为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地税部门将保持办税地点不变、办税流程不变。
国税部门还就近日媒体反映的凯悦、洲际、万豪等国际酒店纷纷以营改增为名进行涨价,也有部分教育培训机构涨价,是不是与营改增有关的问题做了详细的答复:
营改增不会导致生活服务类的企业的税费增加,因此,以营改增的名义进行涨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首先,以温州地区为例,九成以上生活服务类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相较于之前5%的营业税率,已有40%的降低。其次,对于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酒店,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是先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按照6%适用税率计算得出销项税额,再减去进项税额得出应纳税额。从计税销售额角度看,“营改增”后要比原营业税要低。“营改增”后,酒店可以在设备、耗材、水电气费、服务采购、不动产购买与租赁、酒店维护维修等诸多方面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抵扣,运营成本会相应下降,因此利润水平并不会受影响,很有可能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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