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联合银行“42名储户9505万元存款失踪”一案,超过5000万元存款已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将由杭州市联合银行先行垫付。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存款丢失在我国银行仍属少数个案,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将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督查,不应再发生存款失踪个案。
“总体上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老百姓的存款合法存入银行后,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银行存款失踪、蒸发的具体原因和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几种方式可能造成存款“失踪”
丢失的存款去哪儿了?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存款被盗取,甚至“被挪用去理财”。
1、银行“内鬼”靠假公章、假公文,从失踪的存款里先“揩一层油”。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曾发现,其在银行的1亿元存款单是假的,仅剩164.2元。
2、通过职务侵占,存款还被挪用去理财、搞房地产开发。
例如,被海外“追逃”回国、2014年被判刑的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与同伙非法占用26家存款单位276笔存款,共计2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8亿余元。
3、为了拉存款,资金通过“高息承诺”被用于民间借贷。
所谓“贴息存款”,就是银行工作人员为了揽储,在现有的利率限定之外,给储户额外承诺的利息。一些银行内部员工热衷推销,而银行为了完成拉存款任务也不阻止。
储户存款有望获得更多保障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不得通过返还现金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不得通过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法律人士提醒,采取现场返还利息、额外给予高息的“贴息存款”是违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储户不可轻信银行员工和“中介”推销。目前,司法机关正加紧制订相应的解释细则,有望明确存款类案件违法主体的责任。
“从近年的判例来看,随着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储户存款有望获得更多保障。”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