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民间借贷风波发生以来,部分企业遭遇到的由资金链、担保链形成的“两链风险”,不但“捆”住了企业,也让温州实体经济受到了“内伤”的困扰,从今年5月开始,由温州市金融办、市经信委等单位牵头成立了市级金融风险处置办,分别从公安、法院、银监、人行、财税、住建等11个相关部门抽调了22人实行集中办公。随后各县级处置办也相继集中办公,市县两级风险处置办工作人员达到171人。各处置办下设综合协调组、银企协调组、司法协调组等工作小组,他们的工作角色更多时候就像“老娘舅”,当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和事佬”,用温情的一面加大协调处置的工作力度。比如处置办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鼓励银行让一点,企业担一点,对风险企业予以扶持、协调、处置。
目前温州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发展态势基本平稳,今年9月末出现了不良贷款和不良率双双下降的可喜局面。
A
当好银企“和事佬”
“有不少企业主动找我们帮他们渡过难关,比如希望我们出面跟银行协调是否能给予利息上的优惠等,这时候我们的角色就相当于‘和事佬’。”鹿城区处置办工作人员周文泉说,更形象化来说,处置办的工作是帮企业出谋划策,同时向银行协调争取政策上的支持。比如有些企业申请了政府应急转贷资金,申请后企业在人行征信系统里的信用评级会被调为关注类,而一旦调为关注类,就会影响企业在其他银行的贷款续贷,处置办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便是协调银行不因为企业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就下调其信用评级。
谈到协调中遇到的阻力,周文泉说:“银行内部的规章是蛮严格的,我们想要达成的协调结果也需要符合银行的规章制度才行。在协调过程中,银行也会对企业提出一些要求,因此有时候需要多次协商才能达成一致。达成共识后也有可能面临实际操作层面过不了关的情况。”
是否所有面临风险的企业都能得到帮扶呢?周文泉表示,企业自身一定要具有主体意识,能够积极承担责任,自身也要主动地去想办法化解金融风险。古话说“自助者天助之”,在自助的前提下,处置办才会对其进行帮扶。如果企业自身一点责任意识都没有,没有去做任何努力,那帮扶也是没有意义的。有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份,温州市金融借贷案件收案12174件,同比增长九成多;收案标的额为230多亿元,同比增长超过一半。
温州市处置办成立以来,积极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27家银行给部分中小企业增加授信161亿元,实现了贷款规模的合理增长。同时,市、县两级设立了政府转贷资金,温州市工商联牵头成立了行业应急互助资金,为企业提供低价转贷过桥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以此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抽资、不压贷。截至9月末,政府应急转贷资金累计使用5157笔,金额共计45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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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帮扶“熔断”
风险传导链
周文泉告诉记者,以鹿城区为例,目前该办对于该区危机企业的帮扶实行分类区别对待,分别是:重点保护类、重点帮扶类、资不抵债类、打击逃废债类。
重点保护类主要是指目前没有风险,但有可能存在隐患的优质企业,处置办会帮助他们防范风险,这类企业是处置工作的重中之重。
重点帮扶类是指已经存在风险并向政府申请帮扶的企业。
资不抵债类是指企业来申请帮扶,处置办进行综合了解后,发现企业的资产已经严重不能覆盖其债务。对于资不抵债类的企业,一般会推荐其走司法程序,比如推荐其尽快处置资产,降低债务或破产重整。比如在对某企业的帮扶过程中,鹿城区处置办通过银企“背靠背”分别了解情况,摸清风险企业的底子;然后“面对面”沟通协商帮扶决策,最终认为该企业属于资不抵债类,建议企业尽快处置资产,减轻自身债务负担,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债务问题。
打击逃废债类是指企业恶意转移资产,故意不还银行利息等行为。处置办在这中间起到的作用是掌握企业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处理。
来自温州市处置办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份,全市共摸排出了约2000家优质企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陷入“两链”风险的企业,处置办会采用政府转贷、平移代偿、担保置换、暂缓追偿、协调和解、资产重组等方式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处置办会建立绿色通道,通过实施司法破产,“熔断”风险传导链。
C
让处置具有
温情保障的一面
在实际帮扶过程中,处置办配合法院探索实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区分责任、分案处理模式,即把握“先贷款主体企业、后担保企业”的追责顺序。周文泉说,从法律层面来讲,银行是可以直接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一般会向银行建议先处置债务人的资产,空缺部分再由担保方来承担。在确定了企业的担保责任后,还会帮助担保企业向银行争取分期还款或利率优惠,减轻其压力。比如我们在对某企业的帮扶过程中,一方面帮助企业制定还款方案,解决自身贷款的续贷问题;另一方面就其担保责任问题协调各有关银行,先处置贷款主体企业的资产,暂缓追究其担保责任,以时间换空间,暂时“隔断”担保链风险,避免危机扩散。
支持企业抵押物临时启封也是一项人性化的措施。有些企业在好几家银行贷款,在A银行的贷款逾期后,A银行在一定时间会去起诉它。在起诉的同时还会采取一定措施,如申请法院将其抵押物查封。而查封的抵押物有可能是企业在B银行的贷款抵押物,查封后就会影响企业在B银行的续贷。因此,处置办会在中间协调暂时将企业抵押物临时启封,等企业在B银行完成续贷后,再将抵押物查封,从而帮助企业正常运行。
同时,温州市处置办配合法院加大诉讼外的金融风险协同处置力度,比如创新推出了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司法拍卖房屋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今年1至9月网拍金额达到3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