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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344亿天价定单没有及时披露而成为市场焦点的杭萧钢构事件刚刚随着三人被批捕而暂告一段落,记者昨天从交易所获悉,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一些重大合同等事项的披露行为,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指引首次对重大合同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
6号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提示合同风险、介绍合同当事人、披露合同主要内容及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6号指引还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自行判断或交易所认定履行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披露。同时,6号指引还要求对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对履行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6号指引还首次对重大合同的具体金额予以明确,即采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或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而深市主板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显示,深市主板公司的平均主营收入为25.55亿元,平均总资产为37亿元。据上述两项数据总结分析,6号指引的出台预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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