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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粒米指标超出标准3个百分点。”经过2天的仔细比对与检验,昨天瓯海卫生监督部门正式对日前查扣的38吨“问题”大米作出最后认定,并给予相应生产企业罚款和责令整改等处罚。
日前,瓯海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瓯海郭溪镇某粮食副食品加工场在生产粉干过程中,为达到保鲜效果而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为此,该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单位进行检查。经检查,并没有发现举报人所称的有毒有害物质及食品添加剂,却发现拥堵在生产车间过道上的原料米,其中不少已出现霉变和黄粒等陈化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当即现场封存了593包大米,暂扣了180包,共计38吨。同时,为进一步确定“问题”米性质,该所提取大米样本、湿式粉干、湿式米面成品带回检测。
“陈化米根本不能用于食品加工。”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标准,查获的大米已超出标准黄粒米指标3个百分点,根本不能用于食品加工而只能做饲料用。由于劣质成品粉干、湿式粉干、湿式米面在品相上与合格产品无异,难以判断,因而消费者在选购时很难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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