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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KTV业者表示,由于KTV目前管理属于娱乐经营范畴,国家对其收取的税收收入高达25%,如果以12元为标准,每年上交的版权使用费几乎让他们难以承受。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负责人王化鹏认为,KTV娱乐业是暴利行业,收取一定比例的版权使用费,并不会影响这些营业场所的正常营业,“要看到,12元究竟在KTV的总营业中占多大的比例?”
王自强认为,卡拉OK厅不是交不交的问题,是应该交多少的问题,但是交多少,卡拉OK厅和权利人要达成一个共识。“我个人认为,收费的多少,应该看版权费用在整个收入中的比例是多少,而不应该看绝对数字。”他说。
“12元是上限,并不是一刀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会变化,如不同地区标准会不一样,即使同一个地区,不同的规模也不是一个标准。在公布标准的时候,这些理念和原则肯定会加进去。”王自强表示。
实施期未定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KTV收费标准公告的程序,在征求意见期结束之后,会由制定机构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协调,在统一意见之后正式向社会公告。
王自强表示,国家版权局在21日将召开KTV各方会议,这个会议将是正式标准公告之前,国家版权局为产业利益各方提供的再一次公开交流和发表意见的机会。但是,王表示,这次会议的结果还不好说,“没有具体的实施日期,结果还需要等会议结束才能做出”。
这意味着,此前盛传9月底将正式实施12元的KTV收费标准,将无法确定具体的实施日期。
“是否实施,还得看各方达成意见的程度。”王自强表示。按照程序,国家版权局在收到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对于KTV收费的正式标准之后,面向全社会正式公告,并且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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