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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合法、公开的做市商及制度,而经济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定会产生发挥类似功能、作用的替代赘生物,于是就产生了善于暗中策划、欺骗投资者的中国股市庄家。美国股市的做市商,也称庄家,美国的这种庄家是合法、公开的,保持了交易的连续、活跃和价格的稳定,制约价格操纵。我们认为,有什么样的交易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交易行为,美国的做市商制度建立将可能的庄家变成了合法的交易组织者,且能制约庄家的操纵。中国股市应尽快完善交易制度,实施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与做市商制度的混合交易机制。
美国股市做市商制度及其运作
美国股市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所谓做市商制度,即为报价驱动交易系统,是指在一定监管体系下,证券市场的买卖价格均由某些特别的机构(做市商)给出,买卖双方的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而是从市场上的做市商买进或卖出证券。所谓做市商,即承担某一只股票的买进和卖出的交易组织者,显然,做市商就是庄家,且是合法的。做市商存在于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但主要存在于场外交易市场。
做市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纽约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特许交易商制,或称单一做市商制;另一种是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代表的多元做市商制。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特许交易商身兼经纪人、自营商两个角色,实行单一做市商制。在美国主板市场,交易主要以竞价为基础的最低卖价和最高买价的自动撮合方式进行,由佣金经纪人在交易所内执行客户指令;同时,交易所对一只股票指定一个特许交易商,特许交易商是垄断做市商,接受佣金经纪人无法立即执行的买卖委托,并在条件合适时执行,另外,当公众不愿要价或出价时,特许交易商就得以自己名义发出要价或出价,以保证市场的连续、稳定。显然,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竞价制和做市商制的混合。由于主板市场本身就交投活跃,维持市场稳定、连续的特许交易商处于配角地位。
而NASDAQ则采用报价驱动的系统,在这一交易机制下,相互竞争的做市商为其所负责做市的证券挂出买卖双向报价,投资者即按此价以做市商为对手进行交易。每只股票必须有两名以上的做市商,他们互为竞争对手。显然,NASDAQ市场采用的是“多元做市商”模式。1997年起实施《交易指令处理规则》,在此之前,只有做市商可以看到限价指令簿,但新规则则要求客户的限价令必须显示在做市商和电子交易网络ECNS的报价中。由此,NASDAQ市场单纯“报价驱动”变为“报价与指令”联合驱动的混合交易制度,但以做市商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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