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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是不是算得太清楚了,不会伤感情吗?小庄对此有着自己的见解,“现在的生活都很现实,合则来,不合则去。看到不少朋友离婚后为了争财产闹得头破血流,我觉得实在是没有必要。同居是种边缘带的生活方式,背负了比婚姻更多的风险。我们这样做,也算一种抵抗风险的防御机制。”
就像小庄所说的那样,同居花费AA制是一种保护同居男女各自经济利益的一种“风险防范机制”。
不过有时候,这种看似公平的方式其实也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比如:夏天某人彻夜开空调或者某人老是长时间打电话,要不了多久AA制度的平等也会崩溃。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共同生活必须丑话说在前面:个人的衣服与喜好的CD当然是各自负担,其他日常花销共同承担。最好是按照各人收入比例与消费习惯,每月都先上交一部分家庭基金,其他花销不管大小都一一记账,月底结算一次。这个方式最最关键的一点是,不管任何一方因为任何原因交不出钱,那就是欠钱。另一方可以考虑代垫,但是只要一有钱就必须马上还清。
购买房产要“联名”
如果说,日常的花费只是“零头账”,出资买房就是一件同居男女财务上的大事了。
不少同居男女,为了准备婚姻,早就一起出资共建爱巢。对他们来说,这不仅是甜蜜之举,更是彼此爱情的一种担保和见证。但是有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万一两个人婚没结成怎么办呢?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小件物品碍着以前的情分,不要就不要了。房子就不行了,那可是大宗消费品,动辄几十万元,无法割舍。
刚和女友分手的阿夏,就陷于一笔这样的困扰里。阿夏和女友小岑同住在一起三年,原本打算今年五一举行的婚礼因为恋情的终结而取消。但是让阿夏为难的是,两年前和女友一起购买的房产成了两人之间难解的结。当时阿夏和小岑各自拿出了10万元作为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作为婚房。因为小岑是在银行工作,买房的手续、贷款都由小岑一手包办了,为了办理手续的方便,房屋的产权证上也只写了小岑一个人的名字。阿夏觉得,这也代表了自己对阿夏的矢志不渝。然而爱情结束了,房产证上是小岑的名字,阿夏要怎样拿回自己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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