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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农民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的中心点,农民权益又是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之一。中国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中国发展的成果。这不仅是一个公平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选择华北、华中、华南的6个省,主业是从事农业生产的24个乡、60个村,就中国农民权益保护现状开展调查,虽然有效问卷只有628份,但“一叶而知秋”。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权益问题还将不断凸显出来。专家建议,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尽快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陈可可说出“权益”两个字时,身边那些一身泥水、戴着斗笠、拿着锄头的农民朋友,有一半在茫然摇头。
陈可可是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的硕士生。在过去的1年里,她和20名同学一起,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我国首次农民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据悉,调查结果将直接提交给有关部委,为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提供依据。
这次针对福建、山东等6个省及其下辖的24个乡、60个村的调查显示,我国农民权益保护状况虽有较大改善,但存在的问题仍让人忧心。
中央给农民的实惠相当部分被农资价格上涨等抵消了
某村一名妇女详细记录了读初二的儿子所在镇中学2005年春季学期的收费情况:学费380元(包括教育费、教育附加费、学杂费、书费),住宿费130元,校服50元,补习费80元,报纸费20元,提纲费20元,合计680元。此外,该校一些老师提到全校学生每人还捐了几元。村民反映毕业班的学生交得更多。
调研人员查阅了该县物价局、教育局和减负办联合下发的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从2004年秋季学期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于初中学生来说,杂费每学期120元,初二学生一学期的课本费是195元,作业本费是15元,合计每学期330元。对比发现,该校初中二年级2005年春季学期收费提高了一倍。
调研表明,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现象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23.5%的农民对“禁止通过中小学向农民乱收费”的实施情况感到不满意。
说不清的还有农村收费和罚款。
一些农民说:“不知道罚款是否依法,是否有法律标准。”还有一些农民对部分执法人员在收取罚款时,工作方式粗暴,收不上罚款就搬东西、拉牲口的做法感到不满。
某村村民方某反映,由于他的妻子生第二个孩子时未办准生证,被镇政府罚款4900元。方某在县里修车,镇政府欠了他修车的钱,于是方某想用欠款抵计划生育罚款,政府不同意,坚持要交现金,方某当时拿不出来,政府便将方某家生产灌溉用的汽油拿走。方某将罚款交清后向政府多次反映想拿回汽油,但政府部门互相推托,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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